为帮助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新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其在校期间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现依据该项助学金申请条件,经学院研究,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2023级:闫佳妮
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反映情况应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7日—2023年11月9日
监督电话:0371-22859366
举报邮箱:hdxcdb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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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7日